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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 甲醛含量的限定
3.1.2 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的大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的皮肤接触的纺织品及纺织制品。
Textiles-Limit to Formaldehyde Content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品中甲醛含量的限定值、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品及纺织制品。有特种用途的产品可根据有关协议或规定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912.1—1998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8629—2001纺织品 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
3 产品分类
3.1 按产品的最终用途分为四类,包括用于加工这些产品的面料和辅料。
2001年8月6日发布
3.1.1 婴幼儿用产品:是指年龄在24个月以内的婴幼儿使用的纺织品及纺织制品。即根据产品特点、号型或规格明确判断为婴幼儿用的产品;或在使用说明和广告中,或销售时明示使用对象为婴幼儿的产品。
表1 各类产品的用途示例
3.1.3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不直接与人体的皮肤接触,或仅有产品的较小部分面积与人体的皮肤直接接触的纺织品或纺织制品。
3.1.4 室内装饰用产品:室内(包括车、船、飞机等)使用的纺织品及纺织制品。
3.2 具体产品根据其最终用途划分,表1给出每一类产品的典型用途示例。
类 型
典型用途示例
婴幼儿类
尿布、尿裤、内衣、围嘴儿、睡衣、手套、袜子、中衣、外衣、帽子、床上用品
直接接触皮肤类
文胸、腹带、针织内衣、衬衫、裤子、裙子、睡衣、袜子、床单、被罩
非直接接触皮肤类
毛衫、外衣、裙子、裤子
室内装饰类
桌布、窗帘、沙发罩、床罩、墙布
4 甲醛含量极限值
纺织品及纺织制品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甲醛含量限定值
类 型
甲醛含量,mg/kg
≤
婴幼儿类
20
直接接触皮肤类
75
非直接接触皮肤类
300
300
室内装饰类
5 抽样
5.1 按有关产品规定或双方协议执行,否则按5.2~5.5执行。
5.2 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每种颜色1个样品,但每批至少取3个样品。
5.3 至少距布端2m取样。每个样品尺寸为长度不小于0.5m的整幅宽。
5.4 服装或制品以单件作为1个样品。
5.5 样品抽取后,应密封放置,不应进行任何处理。
2003年1月1日实施
6 试验方法
6.1 按GB/T2912.1测定甲醛含量。
6.2 使用说明上标有“使用前需水洗”的产品,采用GB/T 8629中8A程序洗涤一次和A法干燥后,再按CB/T2912.1测定甲醛含量。
7 判定规则
如果一个样品的测试结果超出表2的限定值,则判定全批产品为甲醛含量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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